close
趨勢線交易法


趨勢線是簡潔的工具,可以讓我們明確地遵循趨勢的方向,同時避免逆勢操作。有效的趨勢線(Valid Trendline)必須是波峰與波峰的相連或波谷與波谷的相連。
當價格處在漲勢中,沿著底部繪製上升趨勢線,當價格處在跌勢中,沿著頭部繪製下降趨勢線。這些趨勢線向未來延伸的部分,可以協助判斷買進與賣出的位置。




角度是趨勢線的最重要內涵之一,可以反映市場的主導力量。當趨勢線向上時,代表多頭居於主導地位,在這種情況下,應該買進而停損點設定在趨勢線的稍下方。當趨勢線向下時,代表空頭居於主導地位,在這種情況下,應該放空而停損點設定在趨勢線的稍上方。



趨勢線是最古老的分析工具之一,辨識趨勢的現代化工具包括:移動平均、趨向系統與MACD。



趨勢線強度的評估**www.irich.com.cn交易之路收集整理**



趨勢線的最重要內涵之一是它的斜率。如果趨勢向上傾斜,多頭處於主控的地位,應該尋找買進的機會。如果趨勢向下傾斜,空頭處於主控的地位,應該尋找放空的機會。你可以根據五個因子評估趨勢線的重要性或強度:趨勢線的時間架構、涵蓋期間的長度、觸及次數、角度與成交量。



時間架構愈長、趨勢線愈重要和可靠。相對於日線圖來說,周線圖上的趨勢線比較重要。同理,相對於小時走勢圖來說,日線圖上的趨勢線比較重要。



形成的時間越長,趨勢線的意義就越大,效力就越顯著,用數年時間形成的趨勢線,比只有數周時間所形成的趨勢線要可靠。因為趨勢線可以反映其形成期間的群眾行為。趨勢線形成的期間愈長,趨勢的慣性也愈強。在主要的多頭行情中,趨勢線可能維持數年的效力。



價格觸及趨勢線的次數愈多,趨勢線愈重要。在上升趨勢中,折返趨勢線的走勢,代表空頭的造反。在下降趨勢中,折返趨勢線的走勢,代表多頭的造反。當價格折返趨勢線而隨後又彈開,代表市場的主導力量擊潰造反者。



趨勢線最初是由兩點銜接而成,三點的接觸,將使趨勢線更為有效。四點或五點的接觸,代表市場的主導力量取得穩固的控制。



趨勢線與橫軸的夾角,可以反映市場主導群的情緒性強度。陡峭的趨勢線,代表市場主導群正在趕行情,平緩的趨勢線則有緩步攻擊的意味。平緩的趨勢線就像「龜兔賽跑」中的烏龜一樣,它的後勁較足。



對於每條趨勢線,你都應該衡量它的角度,這可以讓電腦計算,或利用量角器來衡量,你可以比較趨勢線的角度,藉以分析市場主導群較為偏多或偏空。請注意,在任何特定的市場中,趨勢線的角度經常相同,這可能是主要的玩家都是相同的一群人。



價格有時候會加速發展而脫離原來的趨勢線。你可以繪製一條比較陡峭的新趨勢線。它顯示趨勢正在加速發展,持續的能力將降低。當趨勢加速發展時,必須緊縮停損點,將它設定在新趨勢線外側的邊緣。並根據每支新線形進行調整。一旦價格突破新趨勢線,通常會發生急速的反轉。



突破趨勢線**www.irich.com.cn交易之路收集整理**






當既有的趨勢線被突破,顯示市場主導群的力量減退。在這種情況下,必須謹慎處理交易訊號——操之過急的代價往往是虧損。



趨勢線並不是一座玻璃屏障——被突破之後就分崩離析。它比較像是圍住獸群的柵欄,在幾隻公牛或灰熊的衝撞下,柵欄不會倒塌。唯有收盤價穿越到趨勢線的另一邊,這才是有效的突破。



當陡峭的上升趨勢線被突破,價格經常會再出現漲勢,重新測試原來的高價,並由下往上觸及原先的趨勢線。這是一個最近於完美的放空機會。同步地,其他技術指標如RSI和KD還有背離作為配合,下降趨勢也適用類似的推論。




交易法則



1.順著趨勢線的方向進行交易。如果趨勢向上,尋找買進的機會而避免放空。如果趨勢向下,尋找放空的機會而避免買進。



2.趨勢線代表支撐或壓力。在漲勢中,買單設定在趨勢線,停損設定在趨勢線的下側,下降趨勢的情況恰好相反。趨勢線被有效突破之後,原先支撐和壓力的角色常會互換,原先的支撐變為壓力,而原先的壓力會轉化為支撐。



3.在價格發生重大反轉之前,趨勢線經常會變得陡峭。如果趨勢線的斜率大於45°,將止損單設定在趨勢線,而且每天調整。



4.當價格突破陡峭的趨勢線之後,經常會重新測試原先的極端價位。上升趨勢被突破之後的折返漲勢,若夾著小量朝向原先的高點,而且技術指標發生背離的現象,這是理想的放空機會。當下降趨勢線被突破之後,價格重新拉回測試低點,這是一種低風險的買進機會。



5.針對某趨勢線繪製平等的通道線,以它做為獲利了結的目標。



取材自:

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fIIeNX6fEQV3NC98krPOzOzPxkckxIg-/article?mid=2150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David 的頭像
    David

    FUTURE ATM

    Dav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